广东严禁学校以家长委员会、家长学校、班委、第三方服务...
广东省成长改造委近日宣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治理的关照(征求意见稿)》,提出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治理,严禁黉舍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、返还款和私自进步代收费尺度。严禁以家长委员会、家长黉舍、班委、第三方服务机构互助方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违规收费。严禁向学生代收贸易保险费,严禁在军训时代(含完成教育教授教养义务的学工学农)向学生收取军训费、住宿费、交通费、照相费等用度,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订购《中小学教授教养用书目次》以外的各类教辅书(含相关软件、平板电脑、课程资本等)、学具、报刊杂志,不得收取课本费、试卷费、押金和其他任何用度。
黉舍在完成正常教育教授教养义务之外组织开展研学观光、课后服务、社会实践等运动,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门,可依据志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,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标的经营性创收,对家庭经济艰苦学生要恰当予以减免收费。
公办黉舍膏火、住宿费按学期收取,平易近办黉舍膏火、住宿费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,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。黉舍进步膏火尺度,遵循“新生新方法,须生老方法”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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